發布時間:2020-03-21 瀏覽次數:
3月21日,寧波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印發《關于全面恢復生產生活秩序的通知》。
根據當前疫情防控形勢和全面恢復生產生活秩序的要求,現就我市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通知如下:
一、嚴防境外疫情輸入
按照國家和省有關文件要求,把嚴防境外疫情輸入和擴散作為重中之重,進一步健全主體責任機制,圍繞“一碼一庫一平臺一指數”精密智控體系,嚴格落實閉環管控措施,抓實抓細抓落地,嚴防境外疫情帶來的輸入性風險,堅決防止疫情反彈。
二、全面恢復生產秩序
(一)對外來人員實施全國“健康碼”入甬互認,一律實行“紅碼”管控、“綠碼”放行。
(二)全面取消復工復產負面清單和企業復工“備案制+負面清單+承諾制”。各類企業在做好各項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面恢復生產經營活動。
(三)返甬員工一律憑“健康碼”綠碼直接上崗。
三、全面恢復生活秩序
(一)所有出入口(除醫院等特殊場所外),人員進出不再測量體溫。繼續守好“小門”,人員憑“健康碼”“甬行碼”綠碼或甬行證出入村(小區)。村(小區)內,減少非必要的人員集聚。
(二)各類企事業單位、樓宇、景區、賓館、商場、地鐵、公交、出租車等公共場所和交通工具,取消“測溫+亮碼”等管控措施,定期做好預防性消毒。
(三)市民按照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印發的公眾科學戴口罩指引的要求佩戴口罩,在居家、戶外,以及無人員聚集、通風良好場所,可不佩戴口罩。繼續做好勤洗手、常通風、不聚集等防護措施。
(四)各餐飲場所可有序開放堂食、包廂服務,在疫情結束前不得舉辦大型宴席等人員集聚活動,相關工作人員需佩戴口罩。
(五)養老院、兒童福利院等特殊場所在繼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可有序恢復正常秩序。
(六)繼續做好發熱病人全周期閉環管理。市民如出現發熱、咳嗽等呼吸道癥狀,要第一時間向所在村(社區)報告,由村(社區)聯絡員登記病人信息后聯系專車就近接送至發熱門診,也可報告登記后步行或駕駛私家車前往,嚴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就醫。全市所有零售藥店繼續暫停銷售限定范圍內的治療發熱、咳嗽的藥品。
(七)暫停2020年清明期間有關祭掃活動,具體按甬防〔2020〕22號文件執行。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我市原實施的防控措施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來源:寧波發布微信公眾號